2009年10月30日

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實驗班招生辦法

一、目的:
(一) 改進兒童注意力專注的技能。
(二) 提昇兒童社交的技能。
(三) 促進家長對注意力過動兒童的瞭解及其訓練子女的技巧。
(四) 提供特教系學生個案輔導與臨床教學之研究。


二、實施辦法::
(一)招收對象:學前中班至國小三年級兒童,持有醫院診斷證明為疑似ADHD、情緒障礙或自
閉症者,並經特教系教師評估符合訓練對象者為招收對象。
(二)招收人數:本次招收以40名學童為限。
(三)訓練期間:自98年9月至99年1月,每週一次,每次2小時,時間為星期一下午2:00~4:00。
(四)訓練地點: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兒童觀察室、知動教室、多功能活動室。
(五)報名日期:自98年6月1日至98年6月30日。
(六)報名方式:請填妥報名表並附醫院診斷證明,傳真至本系。FAX:(02)2736984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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